根据《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兰办发〔2014〕29号)和《中共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七党发〔2014〕39号)精神,设立兰州市七里河区统计局,为区政府工作部门。
一、职能转变
(一)取消的职责
取消国务院和省、市、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。
(二)承接的职责
承接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。
二、主要职责
(一)负责全区统计工作,确保统计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及时;贯彻国家统计政策、规划,执行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,拟定全区统计改革方案和部门规章制度。
(二)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,核算全区生产总值,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。
(三)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,研究制定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,组织实施全区人口、经济、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,汇总、整理并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。
(四)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、规模以上工业、资质以内建筑业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、房地产业、营利性服务业重点企业、全部文化产业单位、投资单位联网直报工作和有关调查工作,搜集、汇总、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。
(五)开展劳动力月度调查工作。
(六)加强能源统计工作,全面了解掌握能源消费情况,开展能源消耗测算。
(七)对国民经济、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向区委、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。
(八)负责对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或备案,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和专业统计基础工作,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、监控和评估制度,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,监控和评估。
(九)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、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。
(十)按照规定统一检查、审定、管理、出版全区统计资料,按程序发布统计公报,编辑《七里河统计年鉴》。
(十一)加强和提高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水平,建立健全统计数据信息库系统。
(十二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三、人员编制
略。
四、其他事项
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、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。
五、附则
本规定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,其调整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