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塔县启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工作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6-03-07 】
【选择字号:
大 中 小】
根据国务院《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》(国发〔2015〕33号)和省、市相关文件通知精神,金塔县正式启动新版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使用。
与旧版证书相比,新版证书上载有全国唯一的社会信用代码,并采取一家事业单位生成一个专属“二维码”的方式,用手机等网络终端设备进行扫描,被查询单位的登记情况便可一目了然。新版证书的使用,改变了过去事业单位须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、质监等部门提交申请材料,分别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的模式,统一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赋码发证,由原来多个“身份证”变为全国统一的“身份证”。
新版证书的推出,提升了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辨别真伪能力,日常检查仅需“扫一扫”,即可通过链接自动进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,单位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宗旨和业务范围、单位状态、开办资金等信息即可“码上知道”,实现证后监管与社会监督双提升。